文档介绍
一、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先进文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新闻专业技术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二、新闻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记者、编辑;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三、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申报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对在新闻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