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
一、管理员
(一)基本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基本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和加工。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
2.大学专科、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