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北京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文物博物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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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完善职称层级。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馆员、馆员、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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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职称层级。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
一、助理馆员
(一)基本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或者具有基本操作技能,基本了解文博行业发展现状和相关政策法规;基本具备从事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各项日常基础性工作。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满3年;
4.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满5年。
二、馆员
1.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文博行业发展现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积累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本专业工作;具有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满7年;
(5)高中(含中职、技校)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文博专业工作满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