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北京社会科学研究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社会科学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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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完善职称层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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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职称层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
一、研究实习员
(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初步掌握科研工作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高、中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每年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至少完成1篇研究论文或报告。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1年。
二、助理研究员
(一)基本条件
1.对某一学科或特定领域具有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掌握科研工作的方法,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指导初级职称人员开展工作。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