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完善职称层级。工程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改革前我市评审的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证书继续有效。
一、技术员
(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