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广东广播电视行业职称材料报送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广播电视职称 关键词: 广东广播电视行业职称材料报送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件大小: 0.44M 上传时间: 2024-06-01 下载次数: 1
文档简介: (一)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资历时间、继续教育证书、社保证明、论文和作品数量等,以及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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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单位需仔细核查申报者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着重审查申报者的学历证明、资格认证、从业年限、继续教育证明、社保凭证、论文及作品数量等,同时确认表格填写是否完备、真实。对于不满足申报条件、未使用规定格式表格或表格填写不规范的资料,将不予受理。在申报、审核、推荐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署名;谁署名,谁担责”的管理责任制度。任何环节或方面出现问题,都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申报者所提交资料中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情况阐述、证明等,均须经过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审核,并加盖公章,方视为有效。若证明材料仅由业务部门加盖公章,评审委员会将不予承认。
(三)各单位对申报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逐项审核后,需按要求在申报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部门和单位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意见不完整或未加盖公章的,将不予受理。申报资料应由单位指定专人统一报送。
(四)各单位在汇总申报人员情况后,需填写《广东省广电(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jrsc@126.com;在报送申报资料时,需提交一份纸质版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省级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资料,经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可直接报送。市级及以下单位人员的申报资料,则需按照管理权限,先经主管部门、当地人社部门加盖公章,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后再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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