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本条件适用于我省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普通中小学等机构中的实验技术人才,其他机构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实验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二)具有专科学历、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学历,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