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以下为贵州公证员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公证机构中从事公证业务并持有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公证员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高级职称进一步细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公证员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分别对应为四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和一级公证员。
三、申请四级公证员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和资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拥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公证员职务满1年。(三)持有大学专科学历,并担任公证员职务满3年。
四、申请三级公证员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和资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拥有博士学位。(二)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担任四级公证员满2年。(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并担任四级公证员满4年。
...........
内容较多,页面展示有限,建议直接下载文档!)
温馨提示:
更多关于贵州公证员职称评审的相关资讯或申报材料模板可以联系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