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贵州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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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未开展自主评审的各类高等学校内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按照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教学为主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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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一、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未开展自主评审的各类高等学校内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按照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教学为主和教学科研两种类型。

二、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助教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2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教任职资格,并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4.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首次申报的: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连续从事专职党务工作6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连续从事专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可直接申报思想政治专业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