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业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贵州农业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农业系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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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本条件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教育培训、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草学、畜牧、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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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一、本条件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教育培训、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草学、畜牧、兽医、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

农业技术员对应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对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县乡及以下)对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原农业系列具备水产类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畜牧类资格。

原工程系列具备农业机械化类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农艺师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