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本条件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相关人员。
二、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分别对应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