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教授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一)系统讲授过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担任1门以上全日制本科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学科竞赛等,完成学校相应岗位类型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
(二)博士学位点或硕士学位点学科的教师,须指导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其他学科的教师,须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成绩突出。
(三)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