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黑龙江农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农业系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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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健全制度体系。农业系列职称设置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正高级)三个层级,对应的资格名称依次为: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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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健全制度体系。农业系列职称设置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正高级)三个层级,对应的资格名称依次为: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同时,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对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健全优化专业设置,围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要求,设置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信息应用、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及畜牧、兽医等专业,同时结合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实际,对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相适应。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可视同具备农业技术员(兽医专业)职称,减少重复评价和交叉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