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江苏药学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医药职称 关键词: 江苏药学专业职称评审
文件大小: 0.39M 上传时间: 2024-07-12 下载次数: 0
文档简介: 一、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以及质量监督(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二、药学专业(药品)职称设员级、助理级、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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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资格标准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从事药品研发、制造、销售及质量监管(包括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估)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药学专业(特指药品领域)的职称划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五个等级,其对应职称名称依次为药(或中药)技术员、药(或中药)师、主管药(或中药)师、副主任药(或中药)师、主任药(或中药)师。
第三章 初级职称(包括药士、中药士、药师、中药师)的资格条件。
三、学历与资历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可初步认定或申报初级职称:
(一)拥有药学专业(或相关学科)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完成1年见习期,并经考核达标,可初步认定为药(或中药)技术员职称。
(二)持有药学专业(或相关学科)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可初步认定为药(或中药)师职称。
(三)具备药学专业(或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可初步认定为药(或中药)师职称。
(四)持有药学专业(或相关学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在取得药(或中药)技术员职称后,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请评审药(或中药)师职称。
(五)具备药学专业(或相关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在取得药(或中药)技术员职称后,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请评审药(或中药)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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