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江西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和专业设置
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资格名称和专业设置对应如下:
(一)经济:职称名称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对应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保险、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等8个专业。
(二)人力资源管理:职称名称为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对应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三)知识产权:职称名称为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对应知识产权专业。
正高级职称实行专家评审;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须先参加统一组织的高级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