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以下为江西审计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一、优化层级架构。审计专业人员的职称划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及正高级,具体名称为助理审计师、审计师、高级审计师及正高级审计师。助理审计师与审计师采用统一的审计专业资格考试体系;高级审计师则结合考试与评审,通过高级审计师考试可作为其专业能力的证明;正高级审计师则采取专家评审制度。
二、坚守科学评价原则。审计人员的职称评审,首要注重道德品质,同时着重评价其能力水平与业绩贡献。实施审计业务与理论成果代表作制度,将审计专业人员的核心业务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关键内容,审计报告、审计方案等业务资料,以及审计工作制度、证书等工作成果,均可视为业务成果代表作;审计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科研项目、教材著作、审计案例等,均可作为理论成果代表作。
三、实施分级分类评价机制。初级与中级职称主要考察专业基础与实务操作能力,高级职称则侧重于业绩水平与业务引领作用。对于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人员,包括从事内部稽核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审计人员,特别强调评价其职业判断能力及工作成果所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对于国家审计人员,建立并完善专业能力标准评价体系,注重评价其工作业绩、政策理解水平及专业能力,同时,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过情况作为专业能力评价的一个参考因素。
四、推动审计职称与相近专业职称的衔接。若已获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视作已具备审计师职称。同样,已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在参与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时,可视作已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
...........
内容较多,页面展示有限,建议直接下载文档!)
温馨提示:
更多关于江西审计职称评审的相关资讯或申报材料模板可以联系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