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江西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在岗档案专业人员。
二、资格设置及评价方式
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分设管理员、助理馆员,中级设馆员,高级分设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初级实行考核认定,中级实行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实行专家评审。
三、基本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
2.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伪造学历、资历者,或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