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江西高等学校教师和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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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适用范围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在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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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在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取得现职称以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工作质量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等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