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江西省内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二、职称名称和评价方式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对应名称分别为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高级采取评审方式,中级、初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
三、编审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编审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工作经历方面
系统掌握出版工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出版选题策划、编辑校对、设计制作等实践功底,出版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出版工作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出版界有影响,主持出版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出版物,或主持开展了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出一版工程项目等,是出版专业领域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