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图书资料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江西图书资料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图书资料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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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文献采编、文献信息开发、读者服务、古籍保护、智慧化建设以及图书馆综合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二、资格名称和评价方式图书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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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文献采编、文献信息开发、读者服务、古籍保护、智慧化建设以及图书馆综合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和评价方式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设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助理级和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的名称依次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和管理员。高级采用评审方式,中级采用考试方式,初级采用认定方式。

三、研究馆员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二)工作经历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参与(排名前二)制定并付诸实施的国家级图书资料行业法规、政策、规划、标准1项;或主持制定并付诸实施的省级图书资料行业法规、政策、规划、标准1项,或市级图书资料行业法规、政策、规划、标准2项。

2.主持完成2次省级以上文献资源建设协作工作。

3.主持完成2项市级以上图书馆的重大采编业务建设项目.

4.主持2项高水平、在有影响的专题性文献信息开发工作。

5.主持 3项大型二、三次文献开发与编制工作,并承担较高质量的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的撰写工作。

6.主持10项重大课题参考咨询,完成资料的整理编写,形成专题报告,并得到服务单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