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2024-06-03 756
辽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

文档名称:辽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教师职称      关键词: 辽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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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明确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设置。技工院校教师分为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均设初级、中级和高级。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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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以下为辽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1. 清晰界定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架构。技工院校的教师队伍包括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以及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这两类教师均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对于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而言,初级职称仅设立助理级别,而高级职称则细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这些职称的具体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和正高级讲师。对于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初级职称分为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同样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2. 确立专业设置的灵活调整机制,紧密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结构调整这“三篇大文章”以及“一圈一带两区”等发展战略,针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进行专业设置优化,特别是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方面,优化评审专业设置,推动我省技工院校教育专业实现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

  3. 技工院校教师的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形成对应关系。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至四级;副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五至七级;中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八至十级;助理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十一至十二级;而员级职称则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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