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程系列轻工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内蒙古工程系列轻工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工程系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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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在职在岗的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包括:(一)日用化学工程类:从事制浆造纸、日用硅酸盐、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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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1.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在职在岗的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包括:

(一)日用化学工程类:从事制浆造纸、日用硅酸盐、日用化学制品、皮革皮毛及其制品、塑料制品、木草竹加工制品等生产建设、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人才。

(二)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类:从事日用机械、电光源、金属制品、家用电器、家具、照明器具、日用杂品、文教体育制品等生产建设、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人才。

(三)食品工程类:从事制盐、制糖、粮油、食品、饮料、冷饮、酿酒、乳制品等生产建设、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人才。

2.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其中,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为高级职称,工程师为中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为初级职称。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衔接,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技术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3.打通高技能人才和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轻工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参加本专业职称评审。

4.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通过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