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共法律系列公证人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2024-06-19 4
内蒙古公共法律系列公证人职称评审

文档名称:内蒙古公共法律系列公证人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公证员职称      关键词: 内蒙古公共法律系列公证人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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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全区范围内从事公证工作在职在岗的执业公证人员。二.公证专业人员职称名称为: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其中,公证员为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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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以下为内蒙古公共法律系列公证人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一.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所有正在从事公证工作且在职在岗的执业公证人员。

二. 公证专业人员的职称名称包括: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以及四级公证员。其中,公证员代表正高级职称,二级公证员代表副高级职称,三级公证员代表中级职称,而四级公证员则代表初级职称。这些公证专业人员的职称与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一一对应的。具体来说,正高级职称对应的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至四级,副高级职称对应的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五至七级,中级职称对应的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八至十级,而初级职称则对应的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十至十三级。

三. 公证专业人员的职称需要通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并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准备案之后,方可正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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