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美术、书法、摄影人员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2024-06-26 4
内蒙古美术、书法、摄影人员职称评审

文档名称:内蒙古美术、书法、摄影人员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艺术专业职称      关键词: 内蒙古美术、书法、摄影人员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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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从事美术(含绘画、雕塑、设计等)、书法(篆刻)、摄影创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或自由职业者。2.美术、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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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以下为内蒙古美术、书法、摄影人员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1.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自治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从事美术(涵盖绘画、雕塑、设计等)、书法(包括篆刻)、摄影创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或自由职业者。

  2. 美术、书法、摄影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划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具体名称为:高级美术师、高级摄影师,副高级美术师、副高级摄影师,中级美术师、中级摄影师,初级美术师、初级摄影师,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美术、书法、摄影专业的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对应,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3. 美术、书法、摄影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需经过相应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正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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