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内蒙古卫生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卫生系列职称 关键词: 内蒙古卫生系列专业职称评审
文件大小: 0.81M 上传时间: 2024-06-26 下载次数: 0
文档简介: 一.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技术、护理、卫生管理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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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自治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所核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专门从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技术、护理以及卫生管理等工作,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药学、中医(蒙医)专业除外]。
二. 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与副高级两个层级。在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在技术类别中,高级职称的名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在护理类别中,高级职称的名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而卫生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则称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正高级职称对应于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至四级,副高级职称则对应于专业技术岗位的五至七级。
三. 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高级职称时,需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通过统一的资格考试,并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最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核准备案,方可获得高级职称。对于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初级职称,则采取以考试代替评审的方式,具体的申请要求需按照国家的相关文件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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