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内蒙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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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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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一.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和相关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直接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或者一直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参照本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

(一)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对应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二)统一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与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业高中教师职称的对应关系是:原职业高中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业高中高级教师对应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职业高中教师对应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助理讲师、职业高中二级教师对应助理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员、职业高中三级教师可聘任为助理讲师。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等级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关系为: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三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通过相应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