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2024-06-20 5
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

文档名称: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教师职称      关键词: 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

文件大小: 1.66M      上传时间: 2024-06-20     下载次数: 0

文档简介: 一.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学(专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的专门机构以及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全

下载文档

文档介绍

以下为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一.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专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从事中小学教育的专门机构和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全区中小学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名称,按照级别划分为:三级教师(初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三. 基本要求如下:

  1. 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拥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等任务,并符合教育部门(单位)的相关规定。正校级领导的授课(听课)时数需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时数的三分之一,副校级领导需达到二分之一;中层领导及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需承担至少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需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时数的二分之一。
  2. 教育教学成绩良好,所带领的班级和任教的学科在学生满意度与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中均需达到合格等次及以上。
  3. 积极参加各类在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继续教育需符合自治区的统一规定。
  4. 职业中学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还需具备与所申报职称相对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对于义务教育教师,其毕业专业、任教学科和教师资格之间的一致性不做统一要求。
  5. 年度考核要求:申报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人员,近5年的年度考核需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申报一级教师的人员,近4年的年度考核需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6.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与教育教学工作。”

...........
内容较多,页面展示有限,建议直接下载文档!)


温馨提示:
更多关于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资讯或申报材料模板可以联系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