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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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艺术系列职称结构。初级职称仅设立助理级别,高级职称则细分为副高级与正高级,对于尚未设立正高级职称的专业领域,均增设至正高级,以此构建起初级、中级、高级层次分明、相互衔接、体系完备的职称评价体系。结合艺术领域的特性,我们设立了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及技术保障等四大专业类别。其中,艺术表演类涵盖演员、演奏员等职位;艺术创作类则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创作、文学创作等职位;艺术管理类涉及演出监督等职位;技术保障类则包含舞台技术、录音、剪辑等职位。
统一职称等级与命名。各专业职称统一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分别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为了凸显专业特性,职称命名采用级别加专业的形式,例如四级演员、三级演员、二级演员、一级演员(即正高级演员)。原文学创作系列的职称,如文学创作、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三级、文学创作四级,依次对应调整为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三级文学创作、四级文学创作。原高级舞台技师、主任舞台技师、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职称,依次对应调整为舞台技术、二级舞台技术、三级舞台技术、四级舞台技术。同时,原舞美设计员职称对应调整为四级舞美设计师,原美术员职称对应调整为四级美术师,原录音员职称对应调整为四级录音师,原剪辑员职称对应调整为四级剪辑师,其他职称命名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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