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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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界定各层级职称称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体系包含初级、中级及高级,其中初级进一步细分为士级与师级,高级则分为副高级与正高级。这一职称体系覆盖医、药、护、技四大专业领域。具体而言,医疗领域的各级职称依次为:医士、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药学领域的职称层级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护理领域的职称设置为: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技术领域的职称则包括: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推动卫生职称体系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护士条例》,通过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作等同于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作等同于医师职称;获取护士执业资格,则可视作等同于护士职称。此外,根据《中医药法》,参与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成功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者,可视作等同于医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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