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以下为山东新闻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一.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经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法审批设立,且被纳入新闻核发范畴、具备新闻采编职能的单位中,专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新闻专业技术从业者。
二.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划分为记者与编辑两大专业类别,设立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其中,初级仅设立助理级,而高级则细分为副高级与正高级。记者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分别命名为助理记者、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编辑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则分别命名为助理编辑、编辑、主任编辑、高级编辑。
三. 我们应坚守正确的导向,服务于发展大局,进行科学评价,并强调实际应用。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评价导向,避免过分依赖学历、资历、论文数量和奖项的单一评价倾向。我们需要构建一个科学且公正的评价体系,鼓励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实施成果代表作制度,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版面栏目,拍摄制作的图片、音视频、新媒体产品,以及他们所撰写的专业文章、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关键内容。在评价时,我们应特别注重代表作成果的内容质量、传播效果及其引导作用,同时科学地对待论文、著作等其他类型的成果。
...........
内容较多,页面展示有限,建议直接下载文档!)
温馨提示:
更多关于山东新闻职称评审的相关资讯或申报材料模板可以联系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