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教授(正高级讲师):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副教授(高级讲师)5 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二)副教授(高级讲师):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讲师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博士学位,聘任讲师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三)讲师: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教(助理讲师)4年以上,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书,聘任助教(助理讲师)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博士学位。
(四)助教(助理讲师):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取得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