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鉴定人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上海司法鉴定人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司法鉴定人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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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评审范围在本市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在职司法鉴定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市户籍;(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三)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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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一、评审范围

在本市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在职司法鉴定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三)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副主任法医师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司法鉴定人职称或其他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司法鉴定人职称或其他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司法鉴定人职称或其他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