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上海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工程系列职称

文件大小: 0.02M      上传时间: 2024-07-04     下载次数: 0

文档简介: 一、申报范围(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

下载文档

文档介绍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符合本市“直通车”或“绿色通道”政策的“两高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业绩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其学历资历、学术专业水平,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G还可增加两名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经所在区人社局推荐,向区(市)人才中心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可比照同类人员(学历、资历、业绩等)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三)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在上次参评后获导省部级以上奖项,或出版个人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著)。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导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导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由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5、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