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上海工程系列仪表电子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工程系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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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岗位要求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仪表电子专业技术工作,申报戴止当日符合“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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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要求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仪表电子专业技术工作,申报戴止当日符合“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条件之一,并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申报的意见,
3、按规定,不接受下列人员的申报: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或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的人员(其后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4、按国家规定,中央在沪单位不属本市职称受理范围。对确需委托本市评审的,由主管单位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推荐报送。
二.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教育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5、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教育)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