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称: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工程系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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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申报范围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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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