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2024-06-13 3
山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文档名称:山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卫生系列职称      关键词: 山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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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人员范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护、药、技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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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以下为山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文件部分内容展示,如需了解详情,请直接下载本文件!


一. 人员范畴
各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中,从事医疗、护理、药学、技术工作并满足申报评审要求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职员。以下人员不得进行申报:

  1. 公职人员(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 已退休人员(已完成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界限为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接收申报评审材料之日);
  3.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有效期内的;
  4. 医疗事故责任人在三年内;
  5. 医疗差错责任人在一年内;
  6. 申报年度内严重违背医德医风、学术不端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

(二)评审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参照《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附件1),确定申报评审的专业。申报评审的专业,原则上需要与当前从事的专业和现有的职称专业保持一致。卫生专业技术职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时,应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对应的执业证书。

(二)学历与资历要求

  1. 副高级职称
    (1)副主任医师: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主治或主管医师满5年(即在2018年底前取得主治或主管医师职称并被聘任的);若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担任主治或主管医师满7年(即在2016年底前取得主治或主管医师职称并被聘任的)。
    (2)副主任护师: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主管护师满5年(即在2018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并被聘任的);若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担任主管护师满7年(即在2016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并被聘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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