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山西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审计系列职称

文件大小: 25.05M      上传时间: 2024-06-25     下载次数: 0

文档简介: 一、评审范围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审计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下载文档

文档介绍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审计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正高级审计师

(1)系统掌握和应用审计相关政策法规和审计专业理论、方法、技巧,把握审计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

(2)政策理论水平高,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具备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性问题的职业判断能力,能够领导指导某一个行业、区域、单位或部门的审计工作,织、管理、主持完成大规模审计项目,推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达到良好水平。

(3)具备较突出的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审计理论建议或将前沿技术应用于审计工作实践,有效发挥审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审计人才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在审计专业人员团队中发挥领军作用,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指导审计专业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按规定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任高级审计师满5年(2018年底前任现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审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从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之日算起。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任级会计师满5年(2018年底前任现职),在参加正高级审计师评审时,可视同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