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山西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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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评审范围在我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其他提供视听服务的机构中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主持人证》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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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一.、评审范围

在我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其他提供视听服务的机构中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主持人证》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播音指导

(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科学文化知识广博,政策理论水平高,学术造诣深。

(2)工作业绩突出,胜任高难度的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播音主持工作,承担重大宣传报道、重要节目栏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享有较高声誉。

(3)通晓播音主持业务,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独特的播音主持风格,具备较高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能够提出对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研究课题,在教育、教学、研究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组织和指导播音员、主持人完成各种重大宣传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较强的检查、审评播音质量的能力,能够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促进播音主持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