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群众文化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四川群众文化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群众文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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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群众文化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2.群众文化专业设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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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1.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群众文化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群众文化专业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正高级。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3.群众文化专业分三个子专业,具体为:群众文化创作、群众文化研究、群众文化管理。

(一)群众文化创作。主要指在群众文化艺术领域(含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文化创意设计、装置艺术等)开展的作品创作。

(二)群众文化研究。主要指群众文化领域开展的重要课题、行业标准规划、期刊编辑等理论研究工作。

(三)群众文化管理。主要指群众文化领域开展的活动(项目)组织策划、全民艺术(含非遗保护)普及、业务辅导、数字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项目调查挖掘和运用推广等技术工作。

以上专业方向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予以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