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图书资料职称

文件大小: 0.03M      上传时间: 2024-06-03     下载次数: 0

文档简介: 一、级别设置科学传播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设为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对应的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

下载文档

文档介绍

一、级别设置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设为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对应的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二、评价方式

为进一步推动京津冀人社工作协同发展,经与北京市相关部门协商一致,科学传播专业职称采取京津两地统一评价标准(见附件)和内容、分别开展评价的方式。评价内容分为自然科学传播和社会科学传播两个领域,包括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内容制作、科学推广普及等三个方向。具体评价方式如下:

(一)初级职称(助理馆员)采取单位聘任方式。用人单位按照《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8)31号)规定,对符合评价标准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其初级职称。

(二)中级职称(馆员)采取考试方式。申报人统一参加京津两地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联考,成绩合格人员取得中级职称,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该考试纳入本市年度职称考试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若遇考试暂停的年份,中级职称随高级职称进行评审。

(三)高级职称(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采取评审方式。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依据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综合评议,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评审工作纳入本市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