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评价范围
在我市(含驻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从事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相关岗位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参加快递工程专业职称评价。
二、级别设置
快递工程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对应的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三、评价方式
(一)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采取单位聘任方式。用人单位按照《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8)31号)规定,对符合评价标准(见附件)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其初级职称。
(二)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采取评审方式。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开展评审,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