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会科学系列卫生管理研究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天津社会科学系列卫生管理研究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自然科学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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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一、评价范围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部门中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方向依照《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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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一、评价范围

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部门中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方向依照《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见附件)执行。

二、层级设置

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对应的资格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三、评价方式

(一)助理级职称(研究实习员)采取单位聘任方式。用人单位按照《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其初级职称。

(二)中级职称(助理研究员)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方式;高级职称(副研究员、研究员)采取答辩和评审结合的方式。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开展评审,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