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天津市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工程系列职称

文件大小: 0.03M      上传时间: 2024-06-06     下载次数: 0

文档简介: 1.规范层级设置。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职称设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对应的资格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

下载文档

文档介绍

1.规范层级设置。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职称设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对应的资格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此前已取得天津市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证书的,继续有效。

2.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本市已在工程技术系列设立 34个职称专业(见附件1)。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可围绕本市战略需求及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提出新增、调整、撤销相关专业职称的建议,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实施。

3.实现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取得工程技术领域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才,可在本市对应相应层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坚持开放创新,在条件成熟的专业领域,探索开展工程师资格互认。

4.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中华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和“海河工匠”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可破格评审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水平考核合格的,可取得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