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1.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正高级两个级别,名称分别为高级审计师(副高级)和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
2.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采取评审方式。
3.按本《标准条件》规定,经评审通过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4.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