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文档名称: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标准【同步更新2024版】

所属标签: 经济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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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1.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数字经济、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商业经济、运输经济、旅游经济、文化经济、工商管理、财政税收、、保险、人力资源管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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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1.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数字经济、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商业经济、运输经济、旅游经济、文化经济、工商管理、财政税收、、保险、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等工作的在职在岗经济专业人员申报经济专业正高级职称。

2.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经济师。为进一步体现专业属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正高级经济师(金融)、正高级经济师(财政与税收)等.

3.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是聘任正高级经济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4. 申报人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高级经济师职务满5年.具有其他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因岗位变动,现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须先转评高级经济师。转评后,聘任高级经济师职务须满1年,且转聘前后实际聘任高级职称时间累计相加满5年。